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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檔簡介
1、智慧財產權法,著作權法、專利法與商標法,智慧財產權之分類,保護精神文明之創(chuàng)作:著作權法保護產業(yè)或技術成果:專利法、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、營業(yè)秘密法保護產業(yè)之識別標章:商標法後兩者因與產業(yè)有直接相關,因此被合稱為工業(yè)智慧財產權,廣義的智慧財產權,亦包括以維護公平交易秩序為目的:公平交易法,著作權法,採創(chuàng)作主義(無庸登記)著作人格權(公開發(fā)表與表示本名之權利)著作財產權(著作物品之財產權),著作權之種類,指屬於文學、科學、藝術
2、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(chuàng)作。包括 一、語文著作。 二、音樂著作。 三、戲劇、舞蹈著作。 四、美術著作。 五、攝影著作。 六、圖形著作。 七、視聽著作。 八、錄音著作。 九、建築著作。 十、電腦程式著作,著作權保護要件,原創(chuàng)性表達方式(著作權法並不保護思想或理論本身,只保護思想與理論的表達形式)不受著作權保護之客體(著作權法第9條),著作權法第九條,1.憲法、法律、命令或公文。2.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前
3、款著作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。3.標語及通用之符號、名詞、公式、數表、表格、簿冊或時曆。4.單純?yōu)閭鬟_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。5.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。,著作權保護年限,著作人格權:永久(著作權法第十八條)著作財產權:1. 自然人:生存期間+死亡後50年(著作權法第三十條第一項)或自公開發(fā)表時起10年(著作權法第三十條第二項)2. 法人:公開發(fā)表後或創(chuàng)作完成時起50年(著作權法第三十三條)3. 若為攝
4、影、視聽、錄影、表演為公開發(fā)表後或創(chuàng)作完成時起50年(著作權法第三十四條),專利權法,發(fā)明專利(指對於產品、方法或兩者之結合,提出新的技術方案加以改進)新型專利(對於產品的形狀、構造或兩者之結合,提出更適合於實用的新技術方案)新式樣專利(對於產品之外觀,包括形狀、圖案、色彩或者其互相結合,作出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(yè)上應用的新設計),發(fā)明專利權保護之要件,新穎性(指具有原創(chuàng)性,不得與現有技術相重複)實用性(指保護依照某種思想或理論而開發(fā)
5、出來的實用技術)進步性(指在某一專業(yè)領域中,非一般技術人員容易發(fā)見者,亦即須非顯而易見之進步),關於發(fā)明專利之新穎性,專利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(guī)定:「凡可供產業(yè)上利用之發(fā)明,無下列情事之一者,得依本法申請取得發(fā)明專利:1.申請前已見於刊物或已公開使用者。2.申請前已為公眾所知悉者?!?新穎性之例外,專利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(guī)定:「發(fā)明有下列情事之一,致有前項各款情事,並於其事實發(fā)生之日起六個月內申請者,不受前項各款規(guī)定之限制:1
6、. 因研究、實驗者。2. 因陳列於政府主辦或認可之展覽會者。3. 非出於申請人本意而洩漏者?!?發(fā)明專利權之期限,自申請日起算20年(專利法第五十一條)可申請延展,只以一次為限。延長期間分別為2年、2至5年、5年、5至10年數種,延長2至5年,專利法第五十二條:「醫(yī)藥品、農藥品或其製造方法發(fā)明專利權之實施,依其他法律規(guī)定,應取得許可證,而於專利案公告後需時二年以上者,專利權人得申請延長專利二年至五年,並以一次為限。但核準延長之
7、期間,不得超過向中央目的事業(yè)主管機關取得許可證所需期間,取得許可證期間超過五年者,其延長期間仍以五年為限。」,延長5至10年,專利法第六十三條:「發(fā)明專利權人因中華民國與外國發(fā)生戰(zhàn)事受損失者,得申請延展專利權五年至十年,以一次為限。但屬於交戰(zhàn)國人之專利權,不得申請延展?!?專利權之內容,專利權人獨占以下權利:製造權使用權銷售權是否也包括進口權?現行法肯定之(專利法第五十六條第一、二項、第一零六條第一項、第一二三條第一項),專利權
8、與著作權之交界,思想與理論本身不受保護,以防止專利制度阻礙科學進步,與避免將原屬於公領域之物,放到專利領域中將思想與理論表現出來,形諸於文字、圖畫或身體語言等各種表現方式者,為著作權法保護之客體。利用思想與理論而發(fā)展出技術,將之作成具有實用性的機械或物品,該項機械或物品為專利權保護之客體。,侵害專利權或著作權?,假設某甲依據某項思想與理論,發(fā)展出獨特之技術而作成某項機器,為使購買者方便利用該項新機器,而將其製作方法與原理寫在使用手冊
9、中。某乙將該使用手冊整本翻印,是否侵害甲的何種權利?某丙依據甲的使用手冊上所記載之製作方法,仿造出一樣功能之機器,是否侵害甲的何種權利?某丁依據甲的使用手冊上所記載之製作方法,卻無法仿造出一樣功能之機器,是否侵害甲的何種權利?某戊使用甲的手冊上所記載之思想與理論,發(fā)展出新的技術,並將之作成與甲之機器外觀上相似的機器,侵害甲的何種權利?,新型專利權,新穎性實用性進步性無專利法第九十四條第一項之情形,關於新穎性,專利法第九十四
10、條第一項規(guī)定:「凡可供產業(yè)上利用之新型,無下列情事之一者,得依本法申請取得新型專利:1. 申請前已見於刊物或已公開使用者。2. 申請前已為公眾所知悉者?!?新穎性之例外,專利法第九十四條第二項規(guī)定:「新型有下列情事之一,致有前項各款情事,並於其事實發(fā)生之日起六個月內申請者,不受前項各款規(guī)定之限制:1.因研究、實驗者。2.因陳列於政府主辦或認可之展覽會者。3.非出於申請人本意而洩漏者。」,關於新型專利之進步性,其與發(fā)明專利之
11、差別為:技術創(chuàng)新之高低。技術創(chuàng)新高低,難以有客觀可以衡量之標準。目前實務上,申請發(fā)明專利者,由智慧財產局實質審查,是否具有技術之高度進步性;若申請新型專利者,採形式審查,亦即原則上準許其新型專利,但若有公眾異議,則採實質審查。若申請之新型專利屬於某一專業(yè)領域具有通常知識者,利用其先前技術可以輕易完成者,亦不具有新型專利之進步性(專利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),新式樣專利,新穎性創(chuàng)作性無須進步性無須實用性,關於新式樣專利之新穎性,專利
12、法第一百十條第一項規(guī)定:「凡可供產業(yè)上利用之新式樣,無下列情事之一者,得依本法申請取得新式樣專利:1. 申請前有相同或近似之新式樣,已見於刊物或已公開使用者。2. 申請前已為公眾所知悉者?!?新穎性之例外,專利法第一百十條第二項規(guī)定:「新式樣有下列情事之一,致有前項各款情事,並於其事實發(fā)生之日起六個月內申請者,不受前項各款規(guī)定之限制:1. 因陳列於政府主辦或認可之展覽會者。2. 非出於申請人本意而洩漏者?!?關於新式樣專利之
13、創(chuàng)作性,必須非所屬技藝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,依申請前之先前技藝易於思及者,不得申請新式樣專利(專利法第一百十條第四項),專利案之審查方式,專利申請案 專利審查案 智慧財產局之處理方式(向智慧財產局) 公告專利案(93/7以後) 核準專利案 不準專利案 利害關係人舉發(fā) 利害關係人異議 申請人訴願(向經濟部提起)
14、 舉發(fā)、異議不成立 舉發(fā)人或異議人提起訴願 不服經濟部之訴願決定 (向經濟部提起) 提起行政訴訟(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) 不服判決提起上訴(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),,,
15、,,,,,,,,,,,,,商標法,商品商標服務商標(銀行、公司名稱)證明標章(產地證明標章、產品品質標章、產品安全標章)團體標章(獅子會、青商會、扶輪社、政黨)團體商標(農會、漁會),商品商標之保護要件,顯著性(亦即識別性):商標係連接廠商之商品與消費者間之管道,必須讓消費者足以辨識。,商品商標之種類,平面商標(大部分商品商標屬之)立體商標(例如Jaguar汽車、Hello Kitty立體造型、可口可樂之波浪曲線瓶、麥當勞與肯
16、德基店面之整體造型)顏色商標(郵局的綠色標誌)聲音商標(Intel的聲音、McDonald的聲音),商標不具識別性之例一,單純的數字與文字,尤其是描述性文字,原則上不具有識別性。例如XX桶麵、XX大哥大、XX可樂、XX汽水、XX鹹酥雞。但如將數字或描述性文字予以藝術化或進一步設計,例外則可,例如「566洗髮精」、「555香菸」、M(黃色拱門之麥當勞標誌)、KFC(紅底白字之肯德基標誌),商標不具識別性之例二,常用成語,不可申請為
17、商品或服務商標。例如「高枕無憂」用於枕頭商品、「壽比南山」用於祝壽商品。通用領域之顏色,不能申請為專用標誌(例如綠色十字之於藥房,紅色十字之於救護車)通用領域之聲音,不可申請為聲音商標(例如晚安曲作為關店時之用、少女之祈禱作為垃圾車之用),商標不具識別性之例三,商標法第二十三條規(guī)定:「商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註冊:1. 相同或近似於中華民國國旗、國徽、國璽、軍旗、軍徽、印信、勳章或外國國旗者。2. 相同於國父或國家元首之肖像或
18、姓名者。3. 相同或近似於中華民國政府機關或展覽性質集會之標章或所發(fā)給之褒獎牌狀者。4. 相同或近似於國際性著名組織或國內外著名機構之名稱、徽記、徽章或標章者。5. 相同或近似於正字標記或其他國內外同性質驗證標記者。,商標不具識別性之例四,6. 使公眾誤認誤信其商品或服務之性質、品質或產地之虞者。7. 有他人之肖像或著名之姓名、藝名、筆名、字號者。但得其同意申請註冊者,不在此限。8. 有著名之法人、商號或其他團體之名稱,有致相
19、關混淆誤認之虞者。9. 相同或近似於我國或與我國有相互承認保護商標之國家或地區(qū)之酒類地理標示,而指定使用於酒類商品者。,商標權保護期限,自註冊日起10年(商標法第二十七條)可以申請延展,每次10年延展次數不限,如何判斷商標是否近似?,外觀近似(例如洗王與洗玉、北海與比海FILA與FELA)觀念近似(例如王子與太子、愛情與Love、星牌與Star、美而美與美又美)讀音近似(張家屯與章家屯、新新與馨馨、爽得與爽德),判斷近似之重要
20、原則,異時異地隔離觀察,商標與網際網路之發(fā)展,隨著商業(yè)活動從平面、立體擴展至網際網路,在網際網路中登陸商標,遂為消費者辨識商品來源之重要方法。,網路之類別通稱,.gov 使用於政府機構.com 使用於公司等商業(yè)組織.edu 使用於教育及學術研究單位.net 使用於網際網路管理機構.org 使用於非政府、非商業(yè)機構之組織.idv 使用於個人除此以外,第三層為區(qū)域簡稱(除美國以外,世界各國都有區(qū)域簡稱。例如臺灣tw
21、、中國cn、德國de、英國uk、日本jp。,新的網路類別名稱,.biz 供商業(yè)使用.info 供一般用途.name 供個人用途.pro 供專業(yè)用途.museum 供博物館等展覽機構使用.aera 供航太事業(yè)使用.coop 供合作事業(yè)使用,將他人商標搶先登錄為網際網路名稱?,坊間有所謂「網路蟑螂」(cybersquatter),亦即在網際網路上搶先登記他人公司之名稱與商標,再企圖以高價賣回給原名稱或商標之所有權人。,將他人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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